请问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非法经营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情形?
请问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非法经营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情形?
律师解答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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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1 18:06
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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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1 10:05
北京市每个看守所都一样。寻衅滋事罪现在是兜底罪,骂街,微信群留言辱警,网上发文不慎,“上访”、“维权讨说法”过激,幸灾乐祸,伤害民族感情,污损领导人画像,网上泄愤言论过激等等,很轻易就涉嫌此罪了,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主任李在珂律师是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之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余年的辩护经验,办理过很多重特大刑事案件、辩护意见多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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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3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