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男子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律师解答
我国刑法中规定了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在本案中,该男子无故将骑摩托车的男子拦下,并且边抽打男子的脸边骂,这种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2019-01-09 12:50
涉嫌寻衅滋事罪。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主任李在珂律师是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之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余年的辩护经验,办理过很多重特大刑事案件、辩护意见多被采纳。
2019-01-09 17:53
无故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且未造成轻伤或轻伤以上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建议您来电咨询,我们将依据您的问题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1994年改行做专职律师。办案经验丰富,如需法律帮助,可以致电010-65398096。
2019-01-1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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