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胁迫非法拘禁他人,意志不自由,是从轻处罚,还是不定罪?
我家里比较有钱,前几天被人绑架,他们是黑社会的,手里都有枪和刀,他们让我看押一个同是被绑架的女孩,如果女孩跑了就会把活活肢解,我害怕了,于是就和另一个人一同看押女孩,女孩第一次、第二次逃跑被我拦下了,第三次女孩跳楼自杀了,现在我被绑匪放出来了,我想去报警,可是我对女孩的死负责吗?会不会构成非法拘禁罪?可以从轻处罚吗?可以不处罚吗?
律师解答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李在珂主任律师是全国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拥有二十多年刑事案件辩护经验,经典辩护案例数不胜数。建议您找李在珂律师咨询详情。电话010-65398096.
2018-12-16 10:51
依据《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建议您来电咨询,我们会根据案情为您具体解答。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是正规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擅长刑事辩护和重特大民商事诉讼案件的代理,擅长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先后办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要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联系电话:010-65398096。
2018-12-17 14:19
按照非法拘禁罪的胁从犯处理,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主任李在珂律师是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之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余年的辩护经验,办理过很多重特大刑事案件、辩护意见多被采纳。
2018-12-2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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