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招嫖方式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被关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嫖资是否计入犯罪金额?
请问律师 通过招嫖方式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被关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嫖资是否计入犯罪金额?
律师解答
嫖资不应计入犯罪金额。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12-0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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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6 17:22
嫖资不应计入犯罪金额。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12-13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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