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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的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与与一般组织乞讨行为有什么区别?

5 解答 0 浏览 2018-12-06 13:01
关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的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与与一般组织乞讨行为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共 5 条
刘立成
刘立成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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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组织乞讨行为的组织对象包括任何人,处罚对象除了组织者,还包括乞讨者,同时组织的行为方式也多种多样,然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要求的对象仅限于残疾人,处罚对象只针对组织者,并且本罪的行为方式也仅限于使用暴力与胁迫手段。 如果只是一般组织乞讨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会受到行政处罚。但是构成组织残疾人乞讨罪的,会受到刑事处罚。
2018-12-06 13:02
宣律师
宣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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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12-06 13:20
张律师
张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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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构成治安违法行为,将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将组织乞讨罪的规定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二者存在以下差异: 一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保护对象为任何人,而非仅限于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而组织乞讨罪明确要求,只有残疾人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方能构成本罪的犯罪对象。 二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对象也更加广泛,非但组织者,所有实施了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行为人和乞讨方式违法的乞讨行为人都是行政处罚的对象。而组织乞讨罪的处罚对象却只限于组织乞讨者。 三是《治安管处罚法》规定的行为方式也比组织乞讨罪广泛,只要是利用他人进行乞讨的行为,不论何种手段均构成违法治安处罚的违法行为。而组织乞讨罪仅限于使用暴力与胁迫的手段。
2018-12-06 13:29
董律师
董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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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主要是对象不同,治安管理处罚包括所有的对象,构成犯罪要求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
2018-12-06 15:31
张律师
张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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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主任李在珂律师是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之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余年的辩护经验,办理过很多重特大刑事案件、辩护意见多被采纳。
2018-12-13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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