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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北京 拉萨市

只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吸收投资,是否构成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6 解答 0 浏览 2018-11-16 14:01
吸收投资只是针对特定对象,并没有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资金,被抓进了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律师解答共 6 条
王律师
王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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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必须是要求针对不特定对象。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来处理。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律师是全国有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之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余年的辩护经验,办理过很多重特大刑事案件,您可以找他。
2018-11-16 14:02
窦律师
窦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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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形式上看是被害人为获得高额回报,主动将钱款交到行为人手中;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在具体行为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不以行为人是否使用了诈骗方法作为犯罪的条件。犯罪客体仅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 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从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来看,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时具有偿还能力,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从造成的后果来看,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则定集资诈骗罪的余地就非常小,一般应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从案发后的归还能力看,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实际归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则具有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李在珂主任律师是全国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拥有二十多年刑事案件辩护经验,经典辩护案例数不胜数。建议您找律师咨询详情。电话010-65398096.
2018-11-16 16:57
张律师
张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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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18-11-19 21:00
陈律师
陈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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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投资只是针对特定对象,并没有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资金,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18-11-20 14:34
宣律师
宣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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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必须是要求针对不特定对象
2018-11-21 10:10
张律师
张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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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必须是要求针对不特定对象,你这种的不构成。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主任李在珂律师是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之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余年的辩护经验,办理过很多重特大刑事案件、辩护意见多被采纳。
2018-12-0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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