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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北京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对于挪用公款罪中归个人使用是如何认定的?

4 解答 0 浏览 2018-11-09 15:43
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对于挪用公款罪中归个人使用是如何认定的?
律师解答共 4 条
冯律师
冯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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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现予公告。  
2018-11-09 15:44
张律师
张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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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来电咨询,我们会根据案情为您具体解答。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是正规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擅长刑事辩护和重特大民商事诉讼案件的代理,擅长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先后办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要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联系电话:189****8692。
2018-11-09 17:04
宣律师
宣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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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2018-11-19 13:54
张律师
张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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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2018-11-2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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