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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数额认定标准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的规定是什么?

3 解答 0 浏览 2018-10-24 10:23
挪用公款罪数额认定标准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共 3 条
孙锋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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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84条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 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0 有用 2018-10-24 10:24
张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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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二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卫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
0 有用 2018-10-24 16:59
张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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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有用 2018-11-15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