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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真实的身份信息申请信用卡,后借款2万元一直未归还,是否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4 解答 0 浏览 2018-10-22 14:33
用真实的身份信息申请信用卡,且信用卡也一直正常还款使用,后借款2万元一直未归还,是否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律师解答共 4 条
魏巍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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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申请信用卡时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使用真实的身份信息申请,且信用卡一直正常还款使用,不符合“恶意透支”所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因此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0 有用 2018-10-22 14:34
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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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不一定属于恶意透支,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来处理。
0 有用 2018-10-22 16:44
窦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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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真实的身份信息申请信用卡,且信用卡也一直正常还款使用,后借款2万元一直未归还,无非法占有目的,不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0 有用 2018-10-23 10:58
张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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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0 有用 2018-10-24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