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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区分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的合同诈骗罪和一般的合同欺诈行为?

4 解答 0 浏览 2018-10-19 10:45
请问律师怎样区分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的合同诈骗罪和一般的合同欺诈行为?
律师解答共 4 条
姜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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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是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共同手段行为,因此,并非只要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就构成合同诈骗。要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0 有用 2018-10-19 10:46
陈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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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您可以来电咨询,委托辩护律师,争取轻判。
0 有用 2018-10-19 14:59
张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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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0 有用 2018-10-19 16:14
张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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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0 有用 2018-11-10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