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刑拘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的情节最共同犯罪的刑罚适用问题。
说说刑拘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的情节最共同犯罪的刑罚适用问题。
律师解答
1、对于共同抢劫致一人死亡的案件,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除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外,一般只对共同抢劫犯罪中作用最突出、罪行最严重的那名主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罪行最严重的主犯如因系未成年人而不适用死刑,或者因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而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不能不加区别地对其他主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在抢劫共同犯罪案件中,有同案犯在逃的,应当根据现有证据尽量分清在押犯与在逃犯的罪责,对在押犯应按其罪责处刑。罪责确实难以分清,或者不排除在押犯的罪责可能轻于在逃犯的,对在押犯适用刑罚应当留有余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格外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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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7 19:05
我们律所做了很多这种案子,您可以全权委托我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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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8 15:07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律师是全国有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之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余年的辩护经验,办理过很多重特大刑事案件,您可以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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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5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