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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北京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不构成贪污罪的辩护怎么做,监察机关留置被调查人的条件都有哪些?

5 解答 0 浏览 2018-07-04 14:18
不构成贪污罪的辩护怎么做,监察机关留置被调查人的条件都有哪些?
律师解答共 5 条
容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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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0 有用 2018-07-04 14:19
窦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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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0 有用 2018-07-04 15:56
王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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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0 有用 2018-07-05 10:09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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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贪污的辩护当然是无罪辩护了,但是如果有贪污事实,做无罪辩护就是不认罪不悔罪,可能要加重处罚
0 有用 2018-07-05 10:22
宣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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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0 有用 2018-07-05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