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怎样设立的专门工作部门履行管理协调职能的?
监察机关怎样设立的专门工作部门履行管理协调职能的?
律师解答
你好,监察机关设立专门工作部门履行管理协调职能是规定在《监察法》第三十六条,强化对调查、处置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实践中,在监察机关内部,一般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线索管理、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管理协调职能。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监督调查部门之间要建立相互支持、协调衔接的工作机制。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主动履职,对监督调查部门的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研判,在安全保障、陪护力量协调等方面支持监督调查部门的工作。监督调查部门要将工作进展、线索处置进度以及相关审查调查数据等情况及时报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便于汇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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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