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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的怎么算?是新要约吗?

2 解答 0 浏览 2018-05-25 10:56
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的怎么算?是新要约吗?
律师解答共 2 条
赵律师
赵律师 执业律师
咨询 TA
《合同法》第三十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2018-05-25 10:57
李律师
李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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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合同法》第三十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2018-05-25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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