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类犯罪时,都可以对哪些对象实施勘验检查措施?
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类犯罪时,都可以对哪些对象实施勘验检查措施?
律师解答
监察机关实施勘验检查的对象是与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等,具体措施包括:现场勘验,物证、书证检验,人身检查等。
根据《监察法》第二十六条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直接或者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资格的人员在调查人员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勘验检查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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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7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