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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 北京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适当从轻处罚吗?

1 解答 0 浏览 2018-05-04 13:49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适当从轻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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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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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适用《刑法》笫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从轻处罚:1.如实交代大部分尚未被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2.如实交代尚未被掌握的较重的同种犯罪事实;3.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并对收集定案证据、査明案件事实有重要作用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0 有用 2018-05-04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