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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 北京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配合司法机关查办案件,提供线索帮助侦破案件的,属于立功吗,是否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1 解答 0 浏览 2018-05-04 13:49
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配合司法机关查办案件,提供线索帮助侦破案件的,属于立功吗,是否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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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律师
宣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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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09年印发的《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立功问题。积极参加者、其他参加者配合司法机关查办案件,有提供线索、帮助收集证据或者其他协助行为,并对侦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起到一定作用的,即使依法不能认定立功,一般也应酌情对其从轻处罚。组织者、领导者检举揭发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有关联的其他犯罪线索,即使依法构成立功或者重大立功,在量刑时也应从严掌握。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2018-05-04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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