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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 北京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涉黑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声称所经营的是经过工商部门审批注册的合法企业,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 解答 0 浏览 2018-05-04 13:49
涉黑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声称所经营的是经过工商部门审批注册的合法企业,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律师解答共 1 条
宣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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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者设立各类公司企业,如建筑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拆迁公司、物流公司、托运部等,本身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但这些公司是在组织首要分子的控制之下,为其所领导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扩张和壮大提供经济支撑,即是涉黑组织所依托的犯罪工具、作案平台和“钱袋子”。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查处案件和涉黑事实认定、罪名认定中,应注意政策法律界限,将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与公司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区别开来,将犯罪组织成员与公司其他守法员工区分开来,仅指控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关键人物。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0 有用 2018-05-04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