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参加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如果行为人声称不知道参加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还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吗?
怎样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参加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如果行为人声称不知道参加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还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吗?
律师解答
组织成员是否明知参加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并不依据被告人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而应依靠事实、证据并结合法律规定作出法律上的判断。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很少有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广而告知”等待他人参加。对于一个组织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识是一种法律判断,且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因此,要求每一个参加者都明确知道所参加组织的违法性性质是不现实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09年印发的《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明确指出:“在认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时,并不要求其主观上认为自己参加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只要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组织具有一定规模,且是以实施违法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即可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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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