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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传播性病罪里的严重性病怎么理解?哪些病属于严重性病的范畴?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吗?

1 解答 0 浏览 2018-04-27 18:18
刑法传播性病罪里的严重性病怎么理解?哪些病属于严重性病的范畴?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吗?
律师解答共 1 条
刘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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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的“明知”:   (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或者检查,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行为人是“明知”的。 传播性病行为是否实际造成他人患上严重性病的后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所称的“严重性病”,包括梅毒、淋病等。其它性病是否认定为“严重性病”,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定实行性病监测的性病范围内,依照其危害、特点与梅毒、淋病相当的原则,从严掌握。
0 有用 2018-04-27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