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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违法违规取得的单位财产是否构成贪污罪?

1 解答 0 浏览 2018-03-28 17:48
贪污违法违规取得的单位财产是否构成贪污罪?违法违规取得的财产是否是贪污罪的犯罪对象?
律师解答共 1 条
刘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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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规定,贪污犯罪对象的范围包括:(1)公共财物;(2)国内外公务活动中接受的应当交公的礼物;(3)混合制经济组织等非国有单位的财物。需要注意的是: (1)贪污罪的对象不以单位的既定财产为限,应归单位所有的收入及财产性利益也应纳入贪污罪的对象范围。 (2)实际处于单位占有、管理、控制之下的财产,即便是违法、违规取得的,也可以认定为贪污对象。 (3)贪污对象不以动产为限,不动产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成为贪污的对象。 (4)枪支弹药、危险品、鸦片烟毒等违禁品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贪污的对象。 (5)以用国有企业亏损来弥补个人损失的手段占有国有财物,也是非法占有的一种行为。
0 有用 2018-03-28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