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诈骗罪的司法解释都有什么,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的诈骗罪什么时候下判决?
法官审理诈骗罪时依据的司法解释都有什么,现在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诈骗罪的判决什么时候能下?
律师解答
根据《[law@12643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aw]》第[art@126436#1,3580964]1[/art]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根据《[law@117476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law]》第[art@1174764#202,553697]202[/art]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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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4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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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4 17:38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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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6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