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知情但并未提供帮助的工作人员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构成共犯吗?
公司会计挪用了单位的钱,我叔叔是他的领导,发现后并没有告发他,够成共犯吗?挪用资金罪知情但并未提供帮助的工作人员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构成共犯吗?
律师解答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5,6264892]25[/art]条、第[art@1195857#26,6264893]26[/art]条、第[art@1195857#27,6264894]27[/art]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你叔叔没有告发义乌,不构成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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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2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