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对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两者之间怎样区分?
我叔叔是国企会计,挪用了单位的资金,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对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两者之间怎样区分?
律师解答
一是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二是犯罪客体不同:前者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管理制度。后者的客体是国家公共财产的管理制度。
三是量刑不同:前者量刑轻,立案标准起点是6万元,最高可判10年徒刑;后者量刑重,立案起点标准是的3万元,有较重情节的立案起点标准是否万元;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四是管辖不同:前者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者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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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2 21:53
你好,主要区别是: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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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5 15:22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72,6265139]272[/art]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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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5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