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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1 解答 0 浏览 2018-01-24 17:20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
律师解答共 1 条
宣律师
宣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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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经常会发生争议,判断的基本窍门是看客观行为表现,如对于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区分,主要看发生侵害行为的原因、行为人使用的工具、选择打击的部位、打击的力度、打击的次数、侵害行为实施之后的态度、对死亡后果发生的心态或者表现等,如临时起意的故意杀人行为,尽管没有预谋,但使用了足以造成死亡后果的尖刀、向被害人身体要害部位躯干部位连续捅刺、造成主要脏器严重损伤、在被害人被捅伤后不去看后果,而是径行离去,结果被害人死亡。那么这种行为完全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罪的构成特征,如果用故意伤害罪来评价,就失之过轻。因此对于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分上,就要用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来综合予以评价,认识因素,看其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有没有认识;意志因素,看其对自己所认识到的这种足以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所持的是什么心理态度,是希望还是放任,还是不能容忍后果的发生。
2018-01-24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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