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别人曾经告发自己违法行为为理由将人带到宾馆客房关押、殴打并索要“赔款”构成非法拘禁罪还是抢劫罪?
行为人以被害人曾经告发他违法行为为理由,将被害人带到一宾馆客房内关押、殴打,要求被害人交出5万元“赔款”,构成非法拘禁罪还是抢劫罪?
律师解答
非法拘禁罪,除非以索取债务,包括合法债务与非法债务为目的而实施、并仅以所主张债务为目标获取财物的外,一般不针对财产内容,仅对人身自由予以剥夺。如果行为一旦存在财产内容,那么就要考虑非法拘禁罪能否涵盖该行为内容,如果不能涵盖,就应当从全面评价该行为的法律性质方面,去详细考虑还有没有其他更加准确的罪名能够对其行为进行评价,而不是只看行为当中一部分是否构成其他犯罪。
表面看是行为人为泄私愤而非法拘禁他人人身自由,其间使用暴力殴打被害人,但实际上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行为人又产生了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意思,进而利用此前的暴力威胁以及继续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当场索取钱财,因而这一行为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38,6265105]238[/art]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63,6265130]263[/art]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018-01-24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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