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司机偷配票箱钥匙取走票款构成侵占、职务侵占还是盗窃?
公交公司的驾驶员偷配票箱钥匙,并用偷配来的钥匙开箱取走自己所驾公交车上的票款1万余元,这种行为构成侵占、职务侵占还是盗窃?
律师解答
对于这种情况认定的核心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还是工作上的便利。之所以公交车司机没有钥匙,就因为他没有经手管理钱款的职权,所以他对该款没有职务上的管理职责,而只有因工作需要熟悉钱款位置的条件,所以他无法构成职务犯罪。公交司机采取趁人不备偷配钥匙的方式秘密窃取所驾公交车上的票款的行为符合盗窃罪中“秘密窃取”的特征,故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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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4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