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自己家东西也构成犯罪吗?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偷自己家东西也构成犯罪吗?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律师解答
问法网特邀律师、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律师表示,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的司法解释里,对这一行为是这么规定的:“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也就是说,按照之前的司法解释,这种情况一般是不按犯罪处理的,除非存在多次盗窃屡教不改、盗窃数额巨大,被盗的亲属强烈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才去追究偷盗者的刑事责任。
但是2013年4月4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也就是说,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也涉嫌盗窃罪,除非被家属谅解了,才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跟以前的司法解释相比,认定犯罪的标准比以前严格了。
2018-01-19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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