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上无意发布了恐怖信息有可能面临什么处罚?
在网上看到一个案例,张某在北京昌平区一出租房内玩微信。当他使用“本•拉登”头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时,一个网友说了句“看,大人物来了”。张某就顺着这句话,发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张某怎么也没想到,因为自己在微信群里这么一句开玩笑的话,被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传唤,最后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在微信上无意发布恐怖信息,处罚都这么严厉吗?
律师解答
问法网特邀律师、著名的刑辩律师李在珂表示,我国对恐怖主义打击很严厉,2015年专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刑法修正案(九)》也新增了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通过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我国对涉恐行为的处罚很严厉,因此所有人都应该引以为戒,在公共场所、公共网络平台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否则就有可能触犯法律甚至构成犯罪。
2018-01-18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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