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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未经丈夫允许擅自堕胎,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

1 解答 0 浏览 2018-01-18 16:46
妻子未经丈夫允许擅自堕胎,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男方能否因此要求离婚?让妻子赔偿精神损失费?
律师解答共 1 条
刘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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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怀孕后是否生育应当由其本人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妻子未经丈夫允许堕胎,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同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也规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如果因为生育问题致使双方感情破裂,男方所提的离婚要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如果男方因此而要求女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或者在分割财产时对男方有所倾斜,由于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法院一般不会予以支持。
0 有用 2018-01-18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