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怎么认定?在国有期货公司上班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客户资金关押到了北京市朝阳看守所,怎么操作能帮助到他?
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怎么认定?在国有期货公司上班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客户资金关押到了北京市朝阳看守所,怎么操作能帮助到他?
律师解答
您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趣定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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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2 10:12
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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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2 12:36
你好,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72,6265139]272[/art]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上述是挪用资金罪的法律规定,帮助他肯定是最好是辩护无罪,如果行不通只能罪轻。减轻、或者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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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5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