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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信群抢红包构成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吗?

1 解答 0 浏览 2017-12-26 17:39
使用微信号组建微信群,召集他人利用发微信红包以“牛牛”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取头薪构成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吗?
律师解答共 1 条
刘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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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是指偶然的事实决定财物得失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利用微信抢红包,每一轮参与抢红包的玩家,抢到的金额大小都是系统随机决定的,具有偶然性,实际上是每次抢到红包不是最少的人都是实质的赢家,抢到红包金额最少的人是实质的输家。所以,虽然微信允许发红包也允许抢红包,但如果设置了一定的规则,财产的付出具有偶然性,实质上是赌博行为,并且并不是以娱乐而是以营利为目的。 但具体定什么罪应视情况而论,如果有几个人今天想聚赌一下,然后临时开个微信群进去抢红包,认定赌博罪是正确的;如果专门建立微信群用于红包赌博,并且有专门的人发展可靠会员后邀请进来,它本质上是组织者建立这样一个平台,想长期作为一个营利项目经营下去,应当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0 有用 2017-12-26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