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一个人犯行贿罪但是没有成功,说是行贿未遂,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行贿罪的未遂情况是什么?
举报一个人犯行贿罪但是没有成功,说是行贿未遂,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行贿罪的未遂情况是什么?
律师解答
您好。行贿人实际交付了财物,并提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求,应为行贿罪的既遂。至于行贿人所希求的“不正当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行贿罪既遂的认定。因此相对的,行贿罪的未遂就是未实际交付财物并提出非法要求,而不是说未获取不正当利益就是未遂。此外,根据刑法第389条第3款的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事实上,在行为人被勒索情况下,不存在行贿罪的既遂与未遂之分,而只有罪与非罪之别。
0 有用
2017-12-08 11:50
您好!
实践中,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行贿罪未遂的三个不可缺少的特征,它们从不同侧面显示了行贿罪的本质。但是,具体到司法实践中,行贿罪的表现是纷繁复杂的。我们应该针对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去把握行贿行为的罪与非罪、既遂与未遂。如司法实践中,在主动行贿的情况下,行贿罪的既遂未遂应以行贿人是否实际交付财物和是否请求受贿人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标准。行贿人实际交付了财物,并提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求,应为行贿罪的既遂。至于行贿人所希求的“不正当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行贿罪既遂的认定。此外,根据刑法第389条第3款的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事实上,在行为人被勒索情况下,不存在行贿罪的既遂与未遂之分,而只有罪与非罪之别。
0 有用
2017-12-08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