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提问
其他犯罪 北京 塔城地区

倒卖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行为如何定性?

3 解答 0 浏览 2017-11-26 10:52
倒卖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行为如何定性,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还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律师解答共 3 条
盛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咨询 TA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0 有用 2017-11-26 10:53
李在珂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咨询 TA
应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4次会议、2011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3次会议通过)第七条 明知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取的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所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而予以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单位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0 有用 2017-11-27 14:36
张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咨询 TA
您好!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4次会议、2011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3次会议通过)第七条 明知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取的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所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而予以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单位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0 有用 2017-11-27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