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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有价证券是按照票面金额算盗窃数额,还是按照失主损失的金额算?

3 解答 0 浏览 2017-11-26 10:14
盗窃有价证券是按照票面金额算盗窃数额,还是按照失主损失的金额算?
律师解答共 3 条
国韬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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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数额。
0 有用 2017-11-26 10:15
李在珂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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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law@119585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aw]》第[art@1195859#5,6261111]5[/art]条,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按照下列方法认定盗窃数额:(一)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二)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照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没有兑现,但失主无法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照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数额。
0 有用 2017-11-27 11:21
张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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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law@119585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aw]》第[art@1195859#5,6261111]5[/art]条,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按照下列方法认定盗窃数额:(一)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二)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照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没有兑现,但失主无法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照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数额。
0 有用 2017-11-27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