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是否一律转化为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92条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那么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的情况是否一律按照故意杀人罪来处罚呢?
律师解答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92,6265159]292[/art]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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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5 22:46
很多人认为刑法条文明确规定的,只要致人死亡就应一律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但这显然有悖于常理,聚众斗殴案件也是形形色色的,在实务中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适用。
首先,我们要整体判断聚众斗殴级别程度,从斗殴的目的、人数规模、工具手段先要有个综合判断,判断一般积极参加斗殴的人能够认识和接受造成对方什么样的伤害结果。其次,结合具体打斗情况,致伤部位等去判断直接实施者的主观故意。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92,6265159]292[/art]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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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7 15:29
您好。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92,6265159]292[/art]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32,6265099]232[/art]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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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7 16:53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32,6265099]232[/art]条、第[art@1195857#292,6265159]292[/art]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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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8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