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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北京 昌都地区

什么情况下挪用公款罪会判无期徒刑,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有相关的案例吗?

2 解答 0 浏览 2017-10-30 15:31
在什么情况下,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有没有相关的案例?
律师解答共 2 条
张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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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384,6265251]384[/art]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0 有用 2017-10-30 15:32
国韬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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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0 有用 2017-10-30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