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机动车行驶证三件以上构成买卖证件罪吗?北京是朝阳区看守所附近哪个律师比较好?
买卖机动车行驶证三件以上构成买卖证件罪吗?会怎么判?北京是朝阳区看守所附近哪个律师比较好?
律师解答
根据《[law@1735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aw]》第[art@173511#2,6262277]2[/art]条,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三本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达到第一款规定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中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案件最好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来辩护。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李在珂律师办理过很多贪污罪的案件,是比较有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你可以跟他联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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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4 16:27
买卖机动车行驶证三件以上构成买卖证件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律师是北京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办理过大量的大案要案,在罪轻辩护和无罪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对于取保候审和争取罪轻辩护的成功率很高,详细建议来所当面咨询。 也可以进一步致电问法网,电话010-6539809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三本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达到第一款规定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中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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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4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