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的伪造国家证件罪会怎么判?
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的伪造国家证件罪会怎么判?如果没有伪造,光使用呢?会怎么判?
律师解答
根据《[law@123994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law]》第[art@1239948#22,6549242]22[/art]条,、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law@123994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law]》第[art@1239948#23,6549243]23[/art]条,、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7-09-04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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