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贪污罪未遂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吗?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贪污罪犯人家属可以见吗?
关于贪污罪未遂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吗?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贪污罪犯人家属可以见吗?
律师解答
根据2003年《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贪污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性职务犯罪,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一样,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财物作为区分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对于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虚假平帐等贪污行为,但公共财物尚未实际转移,或者尚未被行为人控制就被查获的,应当认定为贪污未遂:行为人控制公共财物后,是否将财物据为已有,不影响贪污既遂的认定。
家属会见需在案件终结、判决生效后。
2017-08-28 17:34
您好,贪污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有《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贪污罪犯人家属不可以会见,只能委托律师会见。
根据2003年《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贪污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性职务犯罪,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一样,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财物作为区分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对于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虚假平帐等贪污行为,但公共财物尚未实际转移,或者尚未被行为人控制就被查获的,应当认定为贪污未遂
2017-09-06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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