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共犯都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每个人贪污的数额怎么认定?
贪污罪的共犯都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贪污的数额怎么算,是一起算还是每个人分开算?分开的话,每个人贪污的数额怎么认定?
律师解答
根据《[law@110266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law]》第[art@1102663#2,5853782]2[/art]条,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个人贪污数额”,在共同贪污犯罪案件中应理解为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对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贪污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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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5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