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贪污罪怎么取保候审?贪污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贪污罪可以取保候审吗?怎么取保候审?贪污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根据《[law@117476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law]》第[art@1174764#65,553560]65[/art]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根据2003年《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贪污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性职务犯罪,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一样,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财物作为区分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对于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虚假平帐等贪污行为,但公共财物尚未实际转移,或者尚未被行为人控制就被查获的,应当认定为贪污未遂:行为人控制公共财物后,是否将财物据为已有,不影响贪污既遂的认定。
2017-08-20 20:57
您好,具体是否能取保候审以及怎样取保候审,建议您和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律师是北京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办理过大量的大案要案,在罪轻辩护和无罪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对于取保候审和争取罪轻辩护的成功率很高,详细建议来所当面咨询。 也可以进一步致电问法网,电话010-6539809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二、关于贪污罪
(一)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贪污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性职务犯罪,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一样,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财物作为区分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对于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虚假平帐等贪污行为,但公共财物尚未实际转移,或者尚未被行为人控制就被查获的,应当认定为贪污未遂:行为人控制公共财物后,是否将财物据为已有,不影响贪污既遂的认定。
2017-08-21 10:23
大家还在问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