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因贪污被刑拘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贪污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亲属因贪污被刑拘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他被查到是几年前的贪污行为,贪污的数额也不算大。有没有可能因为过了追诉期不追究了呢?贪污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律师解答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87,6264954]87[/art]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2017-08-03 21:03
您好,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因此追诉时效是20年。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87,6264954]87[/art]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017-08-0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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