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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北京 昌都地区

诈骗受偿是怎样的?罪犯被刑拘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我是被害人

2 解答 0 浏览 2017-07-31 14:50
我被别人骗了20万元,我已经报警了,他现在已经被关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都4天了,我还没有拿到我的钱,我想问一下律师,我该怎样才能拿回自己的被骗的钱财?
律师解答共 2 条
张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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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阶段对于被害人明确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可以等待警方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形式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0 有用 2017-07-31 14:51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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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64,6264931]64[/art]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0 有用 2017-08-10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