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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被害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钱能要回来吗

2 解答 0 浏览 2017-07-25 11:48
我们邻居借我们村民的很多钱,现在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关在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我们被害人的钱能要回来吗?
律师解答共 2 条
金平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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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发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下称《刑附民范围》)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故,对于被害人的钱,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0 有用 2017-07-25 11:49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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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关在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对于被害人的钱,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64,6264931]64[/art]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根据《[law@117476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law]》第[art@1174764#282,553777]282[/art]条,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0 有用 2017-08-04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