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亿关在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判几年
潘某注册成立南京瑞鼎轩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鼎轩公司”),并以公司名义聘用业务员到闹市区向不特定的中老年被害人分发传单邀请其到公司免费品尝普洱茶,并使用宣传册、影像资料等对普洱茶的功能及收藏价值等作夸大宣传,虚构公司可代为免费收藏所购普洱茶及投资款用于公司投资办茶楼、开设茶叶销售连锁店等,承诺以14%-22%的年利息返还投资款,一年或三年期满后退还本金,诱使被害人签订购销合作协议书,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投资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亿,关在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会判几年
律师解答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176,6265043]176[/art]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个人吸收存款10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8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因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亿的刑期达到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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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5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