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员工构成犯罪吗
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明知公司不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证券业务资格及基金管理资格,也未在业监督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注册和领取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通过公司网站对外发布广告,宣称投资有湖北某农牧、池州某矿业等项目,以股权投资基金、稳健基金等为名向公众募集资金。公司的员工构成犯罪吗?
律师解答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176,6265043]176[/art]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员工只是普通工作人员,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知晓、未参与,则无罪。如果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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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3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