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朋友因办理财公司,被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律师解答
您好,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关押的是可能会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影响大或者外国人的案件。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176,6265043]176[/art]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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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3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