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遭到丈夫威胁,该如何应对?
人身受到丈夫威胁怎么办?和丈夫结婚五年,婚后有一个女儿。因感情不和等原因现在想离婚,可是男方不离,还经常用威胁的口气对我说,如果离婚就会伤害我的家人和孩子,他的行为对我造成了很大的人身威胁,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对方不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留取丈夫威胁的证据,离婚时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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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5 14:36
根据《[law@1117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law]》第[art@1117785#32,6262001]32[/art]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44,6265111]244[/art]条,【强迫职工劳动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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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5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