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诈骗罪,主动把钱还给当事人了,是否还要走法律程序?
诈骗罪,我们主动把钱还给当事人了,是否还要走法律程序,是否判刑,能取保么?要是判刑的话,判多久?
律师解答
如果数额在一万元以下,则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取保候审;诈骗罪的处罚与数额有关,可以参考以下规定。
根据《[law@12643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aw]》第[art@126436#1,3580964]1[/art]条、第[art@126436#3,3580966]3[/art]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66,6265133]266[/art]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0 有用
2017-05-15 14:04